虹桥职业技术学校德育学分实施细则

为贯彻执行《虹桥职业技术学校学分制实施方案》,加强对学生品德操行的动态量化管理,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行为规范,特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
一、 加分

(一)担任学校、班级的干部,履行职责优良者,由主管部门、班主任每学期考核一次予以加分

1、担任校学生会和社团干部满一学期,履行职责优良者,加10分,学生社团负责人满一学期,履行职责优良者,加10分

2、校学生会干事和各班班干部满一学期,履行职责优良者,加5分

3、各班小组长、寝室长、课代表满一学期,履行职责优良者,加3分

(二)获得各项荣誉及奖项的

4、被评为市级以上先进集体的每个成员(国家级加30,省级20分,温州市级15分,乐清市级10分)

5、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员、三好学生及各类先进个人(国家级加30,省级20分,温州市级15分,乐清市级10分)

6、被评为校级先进集体、文明寝室的每个成员,被评为校级的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员、三好学生等加5分;单项积极分子、优秀晨报表联络员加3分

7、代表学校参加市级以上各类比赛并获得荣誉者(乐清市级一等10分,二等8分,三等及其他6分,温州市级、浙江省级、国家级的在对应奖项上递增一级加5分)

8、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文章且标注学校者(乐清市级5分,温州市级10、浙江省级15、国家级20分)

9、在学校组织的大型体育艺术、卫生、主题教育等比赛或活动中获得先进集体的每个成员(一等5分,二等3分,三等2分),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比赛、活动获得名次或成绩突出的个人(一等5分,二等3分,三等2分)

(三) 表现突出经有关部分或人员证明后,予以适当加分

10、满一学期没有任何违规违纪现象、并且师生反映良好公示无异议者加10分

11、本学期为班级建设做出贡献表现良好者加5分

12、有见义勇为、拾金不昧、助人为乐等行为为学校赢得赞誉者加5分

13、参与社会、学校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或义务劳动,加2-5分

14、凡学校有关部门或教职员工建议,对为学校服务、为学校建设做出贡献者或有先进事迹者及好人好事的其他加分,经核实后由政教处酌情加分

二、 扣分

(一)仪表

⒈不按规定穿着校服、校裤入校者、女生穿高跟鞋(实习学生可穿着职业装)扣2分;

⒉不佩戴校卡、因损坏不及时更换或佩戴他人校卡、将校卡借给他人者扣2分;

⒊佩戴首饰、化妆者扣2分;

4、长发、染发、烫发、怪发等发型不符者扣2分

(二)纪律

⒌带手机、随身听(MP3、MP4)等入校者扣2分;

6、在校内使用手机、充电者扣2分;

7、上课迟到或早退者一次扣2分;

8、违反课堂纪律不构成处分者扣2分;

9、在校内打扑克娱乐者者扣2分;

10、 未按要求进出宿舍楼或未按时就寝者扣3分;

11、早操、课间操及眼保健操迟到或做操不认真、随意讲话者扣2分;

12、晚自习不遵守纪律者扣2分;

13、早操、课间操及眼保健操旷操者扣3分

14、旷课一节者扣3分

15、不服从教师、学生会成员正确管理者扣3分。

16、严重违反宿舍管理规定、实习管理规定等校规校纪未达到处分情节扣3分

(三) 卫生

17、随地吐痰、乱丢乱抛杂物、吃瓜子、吃口香糖者扣2分

18、 打扫卫生不按指定位置乱倒垃圾者扣2分

19、 教室及寝室的卫生扣分按四项竞赛的扣分值记入责任人扣2分

20、 不按规定参加劳动、值日者扣2分

21、内务整理不规范者扣2分

(四)其他

22、行为举止不文明、骂人或交往不得体者扣2分

23、不文明就餐或将饭菜带入教室、寝室者扣2分;

24、教学楼内跑跳打闹、大声喧哗、坐桌子、坐窗台扣2分;

25、教学楼内踢球、打球、踢毽子者,穿越草坪、花坛者扣2分;

26、不尊重教师及管理人员情节较严重者扣3分;

27、携带管制刀具或不良刊物及音像制品进校者扣3分;

28、翻越围墙出入学校者扣3分;

29、故意破坏公物者扣3分;

30、有说谎、欺诈、伪诺等行为者扣3分;

31、引领校外人员在学校周边逗留者或将校外人员带入校内者扣3分;

(五)处分扣分:

32、受警告处分者扣5分;受严重警告者扣7分;受记过处分者扣10分;受留校察看处分者扣15分。

虹桥职业技术学校